「官網」已經變成網上的流行。「Windows 7」有官網,「戰鎚」有官網,電影有官網,歌手有官網,一本書也有官方部落格,去年我看過最有趣的「官方」聲明,來自一個抗議官方體制的民間組織。
在上面這些情況裡,我們之所以會用「官方」,為的是想要表達「正宗的」「只此一家別無分號的」「出自本人授權、同意的」「可以代表本人或本組織意志的」,大體上就是英文 official 的中譯。問題是 official 雖然有「官方的」含意,但同樣也有其他與官方無關的含意。
而現在我們不論所言所行是不是代表官方,做任何事,架任何網站,通通都加上「官方」的頭銜,這在語意上是錯誤,在溝通上是誤導,在用字上是輕忽。實在很可惜。
事實上我們有非常好的字眼可以精準傳達這類新生事物。例如「本站」或「本網」:
「Windows 7 本站」「戰鎚本站」「劉德華本尊部落格」「達文西密碼本網」等。就像你在各地看到百年老字號會在招牌加上「老店、本舖」一樣的意思。
為了正名,也為了避免文字太容易就錯亂下去(一個民間團體卻要發表「官方」聲明,無論如何都是讓人精神錯亂的措辭),我決定在這裡做點螳臂擋車的工作,不斷呼籲大家:別再用「官網」了,「本站」多好呀。
(如果你認同本文的想法,麻煩你幫忙,舉手之勞把本文轉寄給你的朋友。讓我們一起對抗這個壞潮流。非常感謝。)


如果大家有比「本站、本網」更好的用法,也歡迎提供。感謝。
很有道理...不過「本站、本網」這樣的用法不夠具體,很難讓人聯想是具有正式授權的主站的感覺。
確實一開始對於"官方"會有所疑惑,但是久了之後卻習慣了。
附帶一提,日本的オフィシャル(official)是代表
"公式的 / 公認の"
的意思......
http://dictionary.goo.ne.jp/leaf/jn/26754/m0u/%E3%82%AA%E3%83%95%E3%82%A3%E3%82%B7%E3%83%A3%E3%83%AB/
語言本來就是約定俗成的,這樣改實在沒有什麼意義。
用本站感覺更怪
不像官方網站一看就知道是指正式的或有授權的網站
反倒像是一個公事公辦還梳三七頭的人推著他的金絲眼鏡對你說:"歡迎來到本人成立的網站"的感覺
格主曾經看過什麼不甚洽當的案例嗎?
官網的後果=觀望
諸如佛羅倫斯取代斐冷翠、中亞被遠東取代,都是一種將錯就錯的沿用。除非像是韓國有官方組織及大使館發函推動正名「漢城」為「首爾」,語言乃是約定成俗,既是誤譯也就將錯就錯了。
@ SlimeMeteor,我不熟日文,不過我討論的也不是日文哩。我所知道「官」用在非官方的場合是「官樣文章」的時候。這時後的官可不是個正面字眼。
@ 一次元の非Z,但我覺得挺有意義的。
@JF的資訊部落,看看這裡吧。
@ Vergil,語言改對的例子很多哩。不試一下怎麼知道?也許還是有人願意認同。
我個人認為此官非比官
應該算是一種借喻吧?
「官方」這個詞早就不是「政府」的指稱了
「官方體制」和「政府體制」也是兩種東西吧
我倒是沒聽過「官方體制」這種用法
純屬個人見解
這篇文章有個小瑕疵
作者預先定義了「官方」的含意和「政府」有關係
所以民間團體不能用「官方」這個詞
不過為什麼呢?
至少這裡有我這個人覺得不見得耶
其他人呢?留個言吧~
可是,這是一種相對性的用方,並不是特指「政府」才能使用吧!人人都有官啊!面上五官、身體器官……=_=
已經不流行文字獄了吧?只許政府用「官」員,不許百姓用「官網」,這樣也太奇怪了吧?=口=
在國家行使法制政治的人員是官員,在一個遊戲制定遊戲規則的公司/團體組織所成立的正式網站,稱之為官網,有什麼問題?相對於人民,國家政府是官;相對於玩家,製作公司是官→這種相對是因為法條制定的組織與承擔遵守義務的關係吧?
為什麼要改?不是上面說的文字獄(?),那是因為翻譯之初用的字詞不當?
官網就是從offical譯過來的話,它原文的意思是正式的,正式的網站,正網?然後政府官網就變成——政府正網?有比較好嗎?@_@
詞彙是約定俗成的,大家都認同而且願意使用才算數的,雖然我不喜歡正網(?)、本網的用法,但當有一天,你的推動得到「官方」認可,政府明令要求所有「民間」網站都得改名,不可使用,違者重罰(罪名:濫用官字XD),我相信所有官網都會乖乖改成本網、正網吧?XD
這篇要暱名一下
所謂官是指政府的話,嘿,政府是可以被推翻的耶XD
數數近年被推翻的政府有多少?(網路是全球的,政府也該全球性來看吧!)
電影官方網站是拍電影的製作公司成立的正式內容,要推翻很難吧?觀眾再不爽都只能成立影迷網而已吧?
小說官方網站,出版社加上作者,還有誰能推翻?讀者?XD
我也同意約定俗成的想法,畢竟官字不見得要解釋成官方的意思,可以說是現在這個字義也帶有正式或是機構本身所屬的意思
這篇也要暱名一下
新詞往往是字義,語音,詞性等等語言要素綜合折衝下的產物,不單只考慮選用字的字義而已.
約定俗成+1
對於語言這種東西,要求他的「純正性」完全沒有任何意義。
不管哪國語言裡面都有很多類似的借代用法,久而久之就成為通常詞彙。
舉例來說,美國人為什麼要說「raining cats and dogs」?
這個詞彙的由來其實是「女巫施法、鬼哭狼嚎」。
迷信乎?習慣乎?
認同 - 作者預先定義了「官方」的含意和「政府」有關係 - 作者本身就有預設立場,先入為主,再對其它不同意見者施以人身攻擊:小朋友、邏輯不太好、文字獄高手、有潛力做名嘴或立委。不過,blog本來就是一家之言,自個的後花園,自由發表自己看法的地方。官為什麼一定要特定指是政府組織? 不解? 從之前,好吧,自己的預設立場是正式的、正字標記一樣。內文給人感覺,凡是掛上官字,只有政府才能用,其它以此自稱的通通要抓去關,很嚴肅哩,很自滿。昨天看了只是有第一句話的感覺,沒有必要像在練打字一樣,打那麼多,今天在twitter看到有輕蔑、很自大啊!攻擊人嘛?的感覺。果然是太閒了啊,後花園的關係,作者看了不爽就刪吧。先致歉!
1. 我想在「官方網站」這個詞彙出現之前,「官方」應該就只有「公家、政府」的含意,倒不是作者有什麼預設立場。
2. 「本站」、「本網」似乎不適用在 Offcial Mirror Site 的狀況,若是用「正(式)網(站)」如何?
「本站」到底是指發表文章的這個網站(This site),還是文章裡提到的別人網站的Official site? 混淆不清啊。
好像不少人誤以為匿名表示必然是「肺腑之言」,但捫心自問就知,匿名為的是可以隨心所欲不負責任地胡言亂語。良藥苦口忠言逆耳,但苦口的可不一定都是良藥,而潑婦罵街也同樣逆耳。不管這是誰的官方部落格還是本站、官站,用「腦」控制好「肺腑」來討論事情是一種禮貌,不是誰大誰小的問題。
(最恐怖的是,是誰說要把誰抓起來關了呀?活見鬼!)
抱歉,個人覺得沒必要改,比較官網與本站,官網更能表達official的意涵。
語言當然是約定俗成的東西,作者正是在想辦法跟眾人「約定」以「俗成」不是嗎?老貓又不是政府官員,這個推動又沒有強制力,哪裡來的文字獄?不想跟他約定的人不要接受就是了呀!
如果覺得自己說的是對的,
或是覺得自己站得住腳,
那又為什麼要匿名?
話敢出口就要有勇氣承擔,不然不如不說,
匿名發言給人的感覺實在不是很好。
我也覺得用官網很怪,
不過我也不喜歡本站這種用法,
我想我會選擇「正式網站」吧。
@ WanCW,正式網站也是可行的。
@ Jerry,單獨用,沒有連著所代表的機構、個人、著作時,「本站」確實有點問題。
@ anique,thanks。
@黑牛,同意。
朋友都說我的個性很龜毛,我覺得要看事情。
對於文字的使用,我就很謹慎,
文章的譴詞用句通常都會推敲很久,反覆修改多次。
我剛開始也覺得「官網」不妥當,
但是一時想不出來更好的形容詞,於是將就跟著大家一起用。
這個狀況雖然一直擱著,遇到這樣的討論,
讓我有很深的感觸,也覺得有責任加入討論。
主帖舉的例子「本站」、「本網」的涵蓋性不夠全面,
一邊寫這一篇回應文,一邊讓我想到這個不錯的用詞...
「主x」!
很同意樓上小風提到「相對性的用方」,
借他的概念延伸過來,想到了這樣的用法:
「主站」、「主帖」、「主文」...
或者「原站」、「原帖」、「原文」也可以,
我比較偏好「主x」等...
相對於「官網」,似乎更為貼切,也少了混淆不清的身份。
大家覺得呢?
BlueMark
http://bluemarkblog.blogspot.com/
「官」當然只有政府、公家的意思,這不是作者預設立場。不然請諸網友舉一個有「官」字的造詞,而不涉及「政府、公家」之意的。
@ BlueMark 湛藍馬克
主站是用來相對分站的...這樣會混淆吧
個人還是支持官方網站 畢竟約定俗成
官不一定指政府 我想他是相對於玩家跟公司的關係吧^
(至少在官方網站這個詞中不指政府)
至於官方聲明 可以改成正式聲明 只有這個有必要改吧~
by Minby
@ BlueMark 湛藍馬克,主站、原文等在某些時候確實比本站好用。但目前也確實不容易找到單一一個對應的詞可以完全等同 official 的使用時機。
@ blog.kaishao.idv.tw,雖然您支持小弟,不過小小吐一下槽,器官、官人等用法倒也跟官府無關,雖然這兩個用法跟官網是更加無關就是了。:)
最後回應一下幾位匿名。
討論問題不是玩線上遊戲,不是說「勞人」多就會贏。事實上各位勞來越多的人,只會顯示這個問題果然很嚴重罷了。
匿名的越多剛好顯得我這篇文章越重要。
這篇文章真的太晚了,隨便查了一下,至少從2000年開始就已經有「官方」的用法,雖然不確定是不是由遊戲網站開始的。對於一個已經用了十年的詞語,呼籲去改動他實際上真的是意義不大啊。
2000年EA的網站有「官方網站」的消息
http://web.archive.org/web/20010331035814/www.ea.com.tw/Eatw/default.asp
2001年4月天堂的網站已經有「官方公告」的用法:http://web.archive.org/web/20010413100131/www.gamania.com/lineage/website/
不管是相對於分站的員工、消費關係人、或者是路過的讀者,
「主站(或相關搭配字眼)」這個形容詞,
萬宗歸一,全部指向同一個地方,
何來混淆的意思?
主帖作者已經說明了,他要做的是螳臂擋車的事,
我佩服他的勇氣,
這種網路上正名,撥亂反正的企圖,我也常幹,
奈何網路上,各路英雄好漢,來路不明,
暢所欲言,大幹一場,英雄狗熊鳥獸散,
留下的,只是一堆無解、一堆無意義的辯解,何苦?
我覺得「主」這個字之所以不適合,
是因為由同一人或公司成立的許多xx裡面,
最早、最重要或最大的那個叫主要xx,
其他的就叫分xx。
所以重點來了,要有很多個經營者相同的xx,
才有主xx的存在,「主」和「總」的用法相去不遠。
像我常逛的癮科技有許多國家語言的版本,
台灣區的編輯會稱總公司網站的編輯為主站編輯,
那就沒有爭議。
但若是僅此一家的網站呢?
自稱主站,但是沒有分站存在啊?
沒有其他分站,何以凸顯出「主」這個字呢?
個人認為「代表站」、「代表網」、「代表站台」、「代表網站」也不錯。
所以,「Windows 7 代表站」、「戰鎚代表站」、「達文西密碼代表站」
會有一種「某某代表號」的感覺。
最終還是要回歸英文的原意
Official:
sanctioned by, recognized by, or derived from authority
由有關單位批准、正式認可,或者出自其自身的
Ex: an official statement
(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 – Complete and Unabridged 6th Edition 2003. )
※中文解釋是自己翻的
這個詞也是近幾年來的產物。其實當初第一次看到的時候,也是搞不清楚「官方」到底跟政府有沒有關聯。不過,也就像其他回應提到的,語言本身是一種隨時間演變的東西,並沒有一定,習慣就好。
我覺得作者的本意是好的,畢竟對於翻譯工作來說,貼近本意總是第一要務。因為本身也正在弄一點翻譯的工作,與作者在這一點上頗有同感。所以我支持修正。
撥亂反正咧,
要撥亂反正的話,就先把《怒月》這個書名封面撕掉,
反正為《寒月,厲婦》再說其他。
「海萊恩」也是。
樓上是對出版社的個人恩怨吧。
兩碼子事請分開討論,借題發揮只顯得器量狹小。
話說我是覺得怒月這個書名比較有賣相。
很多譯者取名通常只看正確性,
但書好不好賣可牽涉到出版社的生計。
所謂專業考量,說白一點通常就是商業考量吧,
譯書是譯者的專業,但賣書是出版社的專業。
至於人名的音譯,我不清楚怎麼發音,
或許海萊恩比較貼近原音,但我總覺得聽起來不夠順。
原來平平要正名,oc 發起是轉信運動,我發起就是私人恩怨,受教了。
你譯的書,不滿意出版社改的名字,
若不是你和出版社的個人恩怨,那是什麼?
這篇內容也不在討論你譯的那本書,
你想為自己的書正名,和這是兩碼子事,
請分開討論。
感謝黑牛兄,我想這件事就到此為止。
Lynn 兄,我做我的呼籲,我只在自己的部落格發文章,讀者願意認同他就轉發,若不認同就丟到垃圾桶。我可沒到處登門到別人家去打廣告,連不相干的文章也要來騷擾。這個議題就到此為止,如果再有無關本文主旨的回應我就直接刪掉了。
名詞的指涉(reference)有兩種:一種是由其中用字的個別意義組合而來(descriptive),「官網」就是屬於這種;另一種是直接指涉(direct),也就是專有名詞,書名、人名都是。
我們可以討論前者的用字組合出的意義是不是符合我們意圖要指涉的對象,但是後者則沒有這種問題存在。如果陳水扁長得很圓,沒有人會推動或是強制規定他要改名。
至於是他爸媽還是他爺爺奶奶有權決定他叫什麼名字,那是另一個範疇的問題。
當然,如果有人自名為「陳官網」,把自己的部落格定名為「官網的官網」,他有絕對權力這麼做,我只是說,這樣的命名,在用字上挺值得商榷的。
有誰要強制誰改名嗎?我不曉得,至少我是沒有這個意思,也沒有這個權力。
哎呀呀!我是不知樓上私人恩怨,想來解釋為啥書名、人名和「官網」這個詞的正名問題是兩碼子事啦!因為專有名詞並沒有「語意不清」的問題,不管取啥名字大家都知道指的是誰、是什麼。
好吧,顯然多此一舉,不好意思!
我倒是認為再討論「官網」之前,我們可以先來看看相似的「官方說法」這個詞。官方說法絕對可以用在政府組織對外的公告或是發表的言論,不過也同樣適用在商業上。例如說微軟對vista在ooxx的情況產生ooxx的狀況終於提出官方說法,正式承認此漏洞並已推出更新patch檔。如果可以用「微軟的官方說法」來區別微軟公司的對外正式回應跟民間說法的區別,那麼產生官方說法的網站叫做「官網」好像就沒有那麼匪夷所思了?
其實一個網站要叫「xx官網」或是「xx本站」,除了合乎語法之外,應該還有更重要的東西,就是這種說法給人直覺上的信服力與可靠性,而跟政府單位扯上邊就是ㄧ個不錯的做法(不討論這樣有沒有意義或是對不對,只是單純的描述結果),從詐騙集團愛謊稱政府機關跟一些民間業者喜歡強調政府立案,或是跟政府的合作關係來強調公信力看來,似乎這招還真的對大多數的人管用。
商場從來不是判定對錯的地方,合裡的懷疑如果叫XX狗屁網可以幫助達成商業目的,應該馬上就可以冒出一堆XX狗屁網。
如果用行銷的角度來切入,其實還跟編輯與譯者一個用正確性,一個用市場可接受性兩種考量還蠻接近的。
樓上可能沒看清楚,
文章的第二、三段話就已經說明你的疑問了,
只是OC前輩舉例的重點是放在官網這個詞上罷了。
很有意思的討論。
在這裡互動的意見,其實就是「描述性」與「規範性」兩種觀點的交會。
看到這些,讓我想起了 The American Heritage Guide to Contemporary Usage and Style 這本辭典的編輯方式。編輯團隊找來了二百多位各方人士,有作家、編輯、教授、詩人、記者... 等等。然後丟給他們類似這樣的問題,再回收他們的意見,整理後列出認同與反對的人數比例。比較代表性的意見也會整理出來給讀者看。
台灣沒有這樣的語言調查,比較難一窺全貌。就我個人來講,雖然「官方」一詞還有斟酌的空間,但如果要我在贊成與反對之間投一票,我還是站在贊成這邊。
教育部網路版《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已經收錄了「官方網站」一詞,定義是「指由網站主題代表者所設置的網站,有別於網友為興趣設置的網站。如電影公司為介紹某部新片所設置的網站,即可稱為該影片的官方網站。」雖然「官方」辭典的觀點大家心裡各有看法,不過總是個指標。
以上個人淺見,尚請指教。
喬治兄,多時不見了。既然你提到「描述性」和「規範性」,我倒不妨說說《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問題。
這個辭典太粗糙的地方我姑且不去說了(還得做功課),反正幾乎沒有一個中文學界的人會滿意它(但不幸它是少數免費上線的辭典)。我只從基本編輯原則來談。
從「官方網站」的收錄可以確認這部辭典的編輯政策是「描述派」,可惜在其他條目它卻經常做「規範派」的事,我一點都看不出來這部辭典到底有無堅定的編輯指導原則。
即使是「牛津大字典」那樣宣稱要收錄所有曾經使用過的英文字的字典,它的收字也不是看到就收的,OED的編輯政策基本上就是要作到無一字無來歷,無一義無來歷的程度。而不是籠統地在網路上找語料。
如果重編國語辭典可以接受「伊能靜昨日透過經紀人針對牽手事件發表官方聲明」,這樣的造句,那我就沒話說了。我只好承認我是個死不悔改的規範派。
老貓兄:
容我再補充一些資料。
上一則留言,我把焦點放在「官方網站」這個使用情況上,可能我的敘述不夠明確,沒特別提到「官方聲明」這個用法。
我舉 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關於 official 的定義說明一下。類似 official website 的情況,official 選取第四個定義 chosen to represent someone or an organization, or do something for them,這樣解釋比較合適。
但如果是 official statement,我會選擇第三個定義:an official explanation, account etc is one that is given formally and publicly, but may not be true。
回到中文的情況,我對「官方網站」的支持度假如有六十分的話,「官方聲明」一詞我大約只有三十分的支持。類似這樣的情境,我會選擇使用「公開聲明」或「正式聲明」。
另外關於您對 OED 的看法,我恐怕要持保留的態度。從 2009年六月出版的 OED 光碟上查詢,找 etymology 為 unknown 的情況,結果有 1417 筆資料出現在 1404 個詞條裡。如,當動詞的 hug;如 spade (解釋為 The gummy or wax-like matter secreted at the corner of the eye);又如 capsize 等等。
再查 etymology 顯示為 obscure 的收錄情況,結果有 2738筆資料,出現在 2715個詞條裡。如 loo (當「馬桶」解釋時);又如 samel, jowl (當動詞解釋) 等等。辭典如何考慮收錄某字與否,這問題在 David Crystal 的 The English Language 一書,以及 Susie Dent 的 Words of the Year,還有 Jeremy Butterfield 的 Damp Squid, the English language laid bare 這幾本書裡有一些探討。這些都是題外話了。
對 OED的評論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得清楚,而教育部的《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問題更是不少,讓人覺得很無奈。
關於 OED,也許我被《瘋子、教授、大字典》誤導了,但 OED 當年編撰的時候,語料來源非常嚴謹確實也是事實。數位版本我未更新我的理解,也許編輯政策有了調整吧。謝謝你給我的新資料。
回到官方問題。如果官方網站可通,我就很難理解為何官方聲明不可通哩。因為這兩個情況裡,我們對「官方」都得給它(有別於傳統意義的)新定義,而為何我們願意接受官方可以擁有 Longman 字典的「第四義」,卻不能有「第三義」?
我同意「官方網站」、「官方聲明」其實都很奇怪,不過直接改為「本站」的模糊空間也太大了。
個人的想法是,為何不能選用「公式網站」這類的詞句呢?
相較於「官」字,「公」雖然也有政府機關的涵義,但沒有那個強烈,也有大眾跟普遍的意思在。
「官方聲明」不如修正為正式通告或是正式聲明來得好,就意思跟前者相差無幾之外,也不容易混淆。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to 樓上
公式是日文的用法,公式サイト就是official site
但是這在中文不能成立,你查一下中文字典,
可以發現這個詞帶不出official的涵義。
官方網站+1
正式聲明+1
本站...No, thanks.
老貓再次對「官方網站」一詞提出討伐,可見老貓對這一個翻譯名詞深惡痛絕的感受。實在對老貓深感同情。
可惜對大部份的人,「官方網站」還是目前最能接受的字眼。雖然很多人對這個用法非常不滿,但是時間拖的越久,大家越習慣,「約定成俗」,想要推翻它就越來越不可能。
所以老貓和他的支持者實在是與時間作戰。與其一再為文攻擊,替它打知名度,不如退而想出一個讓大家更能接受的用詞,讓它自然淘汰。
像樓上所言:
本站...No, thanks.
我得承認,官方網站確實很難找到一個單一對應的好中文,我們會在很多地方用不同的字眼替換。這可能是無可奈何的策略,我只要提醒這件事,讓大家在用「官網」的時候,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必非用它不可。也許也就夠了。
只要不用官網,用成其他詞彙我倒沒有特別堅持。
「ABC官方聲明」:請大家聽我說,ABC我才有公信力,我的聲明,才是官方聲明。(權利)
「ABC官方說法」:剛剛那件事,我說了這幾種不同的說法,不過現在這個,我才承認是ABC我說的唷。(負責)
「ABC官方語言」:剛剛那句話,我用了這幾種不同的語言說,不過現在說的這種,ABC我才會和你打交道。(負責)
「ABC官方網站」:請大家聽我說,ABC我才有公信力,我的網站,才是官方網站?(權利?)
〈或是〉:類似這些題材,我知道有著不同的網站存在,不過現在你看到的這個,才是ABC我架的?(負責?)
「公式網站」:......
「公事網站」:......
基本上,我覺得這是個很值得乾脆做成題目來辯論的主題。
「官」這個字未必一定與「政府」劃上等號,至少在中文裡就有“非政府“的用法,像是「荷官」(賭場發牌員)、「首席執行官」(CEO)、「新郎官」(新郎)
所以「官方網站」如果已經是大家可望文生義且也不算是全然算是誤用濫用,且又找不到更好的替代用詞(覺得「本站」似乎少了些“權威感“ :P)時,是否定要「撥亂反正」,我個人覺得還可以討論
我想,若用「原網」不知如何?
本網或本站,多半讓人誤認語意為「此網站」、「這個網站」,是以不妥。
公式網站這詞,我想台灣某些方面也頗為日本化了,大多數人應該可以看得懂。
@ 老查,執行官那種港式用法就先不管了(台灣應該還沒有人這麼用吧),新郎官、客官等用法,傳統上也是有人覺得不妥而要額外改用新郎倌、客倌的。而且在新郎官、客官、器官等用法裡,也沒有正式的、有權威的等等語意。
我們不能說官字因為有了非政府的用法,因此就可以用在任何非政府的狀況裡。
@ 望月咏,原網也是可以考慮的。
語言就是這樣囉
似是而非的使用, 卻也變成了正式的用法
非常同意原作者的意見,[官方網站]確實是不妥的稱呼。
我覺得:本網、正網、原網等名稱也許都有瑕疵或者使用不普遍,但都比[官網]好太多。
即使退一萬步,維持[官方網站]的用法,也不需要簡稱為[官網]吧!
支持用「正式網站」:例如「林至零的正式網站」。若妳不是他,敢這樣聲明嗎?簡稱「正網」也有正牌的意思。不然就用「正牌網站」好了。
我很贊同這個說法畢竟"官"這個字
用在一般網站或是公司企業上總是怪怪的
但是一時間想不出更好名稱的情況下難免掀起筆戰
支持改稱
但要改成甚麼說法
確實不是容易的議題
畢竟約定俗成行之有年
前面提到正式網站這個說法我+1
我試著想想更好的名稱
想到了再來這裡發言
to chido:
「官方語言」一詞早已有之:
http://en.wikipedia.org/wiki/Official_language
「官方語言」在香港有些人會叫「法定語言」,這是在港英時代所製的譯法,稱造「官方語言」會使人以為是政府所用的語言,稱造「法定語言」是表示有特殊法律地位、受法律認可的語言,並不是指英文中的 legal language (法律語言)。
還有,香港人一般沒有「國家語言」的概念,因而「國語」一詞很多時純粹只是個代號,有一種語言叫造「國語」。在香港,一般沒有人會把港式粵語口語寫成的文字稱為「港語」,這是台灣人所創的詞彙,一般香港人的觀念中,這些文字和粵語也是中文。在香港叫人不要講英文,而轉講中文,其實是叫人講粵語,通常亦即港式廣東話,這點可參考周星駛所拍的電影──《功夫》。
to 老查,to 老貓:
「首席執行官」是中國大陸譯法,簡化字寫法為「首席执行官」,香港原本譯法為「行政總裁」,香港近年受到中國大陸語言入侵,才會湧現這樣的譯法,尤其是唯利是圖的金融界情況特別嚴重。當中的「官」字是譯自英文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中的 Officer ,是大陸才會盛行這樣的「翻譯」方式。
「公式網站」是一個好譯法,值得引進,如果不把「公式」理解成 formula 或 formular 的話。我提議的譯法有「官式網站」、「認可網站」、「正式授權網站」、「公方網站」、「公務網站」、「正規網站」。
事實上,很多常用詞彙的中文譯法也是引進自日文的。例如:形而上(形而上學、形上學)、科學、物理、版權、著作權、人肉(例如人肉顯示版、人肉計算機)。關於電腦、計算機兩詞是日本所創還是中文人所創,我找不到相關資料。機器人在香港人稱為「機械人」,應該也是從日本動畫「引進」。近年引進的還有物流、泛用、架空……
一些已引進的譯法:
http://bbs.chinaunix.net/viewthread.php?action=printable&tid=1558989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4871fb50100h1ts.html
電腦:
http://ja.wikipedia.org/wiki/%E3%82%B3%E3%83%B3%E3%83%94%E3%83%A5%E3%83%BC%E3%82%BF
個人淺見,譯文要信雅達,不見得很容易,要有功力,有時也得看運氣。
若依 representative 為 official website 的本意,
「代表網站」「代表站」
不過,想到所謂「官方網站」的用途,個人以為是用來和「粉絲站」「影迷站」區別的。所以,有許多單位/組織的網站,其實是不必提及official這個字的。
比方說,「臺北醫學大學網站」,直接寫「全名」+「網站」就好,就算是北醫的員工、學生、校友,也不會設一個站叫做「北醫後援會網站」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