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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國寶是誰的?

2011年11月27日星期日 | 10 個迴響
故宮的文物管理又上了新聞,前幾年有火鍋店使用「元世祖出獵圖」事件(http://goo.gl/8XPDR)、後來有郝明義砲轟故宮授權程序和授權費事件,最近則是發生不久的龍藏經監守自盜風波;所有這些事件,媒體關注的焦點都是故宮的國寶有沒有被利用,被賤賣,權益有無受損。

唯獨另一個可能更重要的核心議題,卻少人聞問,那就是故宮收藏的國寶,到底是誰的?是故宮的搖錢樹,還是全民的公共財?

故宮是文物的保管、典藏單位,保管不是擁有,誰擁有呢?當然是全國國民共同擁有了。文物除了實體的物權,還有非實體的著作權,著作權是誰的呢?依照中華民國著作權法,故宮文物的著作權,可以說百分之百都已經過了著作權保護期限,全部都變成公共財了。

公共財是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你愛怎麼用就怎麼用,沒有人能管你。好,現在有人能告訴我,他對故宮藏品的著作權部分,可以愛怎麼用就怎麼用嗎?

當然沒有。

因為唯一能近距離接觸真跡的只有故宮的工作人員。你如果無法接近真跡,你如何取得可供著作權利用的「著作」呢?

故宮的答案是,我們有影像授權辦法。我們拍了文物的高解析照片,我們做成圖檔,可以授權給任何要做商業或非商業利用的人。文物是國家的,著作權是公共財,數位典藏國家型計畫的預算是國家預算,換句話說,這些全是人民的血汗錢,但是做出來的東西, 國民要用還要再收錢 ,而收的錢給誰?人民能監督嗎?這是第一個問題。

故宮文物不只有文創產業、努力賺錢的一面,也有闡揚(依照故宮組織法)和發揚(依照文資法)的一面,深宮大院內,索價一百八十八萬元的珍貴複製品,不可能達成發揚文化的功能,在民國一百年的今天,我們依然無法以一個國民的身分親近那些偉大的、原來屬於帝王的寶藏,這真是中華「民國」的恥辱。

國寶不能任意露面,從典藏保管的角度看是必要的,但數位典藏的成果,原來不就是要讓國民可以親近欣賞的嗎?我們有辦法在線上欣賞嗎?有辦法在線上學習嗎?這些數位成果能不能開放,分享給全民呢?

這幾年故宮熱鬧了,參觀者擠爆了,營收創新高了,然而國民對中華傳統文化的欣賞和感懷,有一分一毫的提升嗎?故宮身為文物典藏的龍頭,有沒有盡到闡揚促進的責任呢?這是第二個問題。

故宮國寶是創造營收的搖錢樹,這是好事,故宮這幾年做得非常成功,這是應該肯定的;但故宮國寶也是人民共有的文化遺產,故宮應當釋出更多在線的資源,更多免費的授權,協助國民轉製、改編、衍生創作,不要把所有授權都視為商業營利,都要從中賺取文創的財富。

讓學者寫一本文化導讀的專書,分析書畫裡的文化神采,讓部落客能在文章裡引用王羲之的真跡,讓老師能在授課之餘,引證故宮文物做為補充教材,故宮應該把國寶推送到國民眼前,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做出像 Google 一樣好用的搜尋引擎(何不讓Google代勞呢?Google一定非常樂意把故宮的文獻圖像編入他們的搜尋索引裡)。

故宮可以對原寸、原樣複製設下授權關卡,那很合理,但對線上的分享,文章的合理引用,應當更大方,更有氣魄些(你就讓大家免費使用 1024*768 的大圖又如何?這個解析度連要印出三乘五的印刷圖都嫌解析度太低),那些願意引用的人,都是對傳統文化的致敬。讓每個線上發布文章的人都可以向傳統文化致敬,這不是故宮應該追求的目標嗎?

放出高解析大圖,加上好用的搜尋引擎,剩下的事情,國民會自動去完成。這是開放分享的真義。故宮要做到這些,才不愧是現代的守藏人。

按:故宮要做的事情,甚至可以簡單到只要出示圖片的聯結網址就好了,Google的爬蟲機器人會固定去抓取縮圖,放入檢索結果裡面。這樣你就等於開放了你願意開放的圖,根本不需要再做其他(難用的)網站。

10 個迴響 to "故宮國寶是誰的?"

  1. YOYO 提到... 星期一, 十一月 28, 2011

    故宮的公共財不是適用著作權法,而是文化資產保存法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2&act=bbs_read&id=262&reply=262

  2. 何岳峰 hoamon 提到... 星期一, 十一月 28, 2011

    格主的想法,我十分贊同。

    甚或,這制度應推行至其他以公共預算支出的服務,如:

    「專利文件搜尋」: 智財局網站難用,還不如開放給 google 爬蟲去抓,我們再去 google 。

    「公共工程的品質檢驗報告」: 實驗費用明定是用公共預算去執行,它的報告也應給全民瀏覽。

    「工程進度執行報表」: 工程會要求之進度報表,關係工程品質,開放了也有利全民監工。

    「機關帳務核銷系統「: 其實就是 Open government http://en.wikipedia.org/wiki/Open_government 。



    基本上,有全民出錢的計畫案、系統就應該 Open Data, Open Source 。

  3. 吳旭昌 提到... 星期一, 十一月 28, 2011

    應該像 NASA(http://www.nasa.gov/),有無數的圖像、資訊供全世界的人免費引用。

  4. oc 提到... 星期一, 十一月 28, 2011

    To YOYO,謝謝你的聯結,我看過章老師的文章,就是看過才寫了倒數第三段「原尺寸複製」的小結。我把章老師的結論摘下一吧:
    ===============
    總之,「富春山居圖」已屬公共所有,任何人都能自由利用,除非是要做原樣大小的複製畫,才須要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由故宮授權及監製,若有不經故宮授權及監製者,故宮只能要求行政院文建會開罰,故宮自己沒有處罰權限。
    ===============

    換句話說只要不是原樣大小,故宮根本管不著。

  5. trangha 提到... 星期二, 十一月 29, 2011

    謝謝你好文,我也認為台灣的故宮影像授權辦法有問題。不過,理論上,讓擁有版權人能夠保全他的權力,也就是妨礙其他人接觸使用版權就是的。

  6. 章忠信 提到... 星期三, 十一月 30, 2011

    故宮對古物無法主張著作權,不過,故宮的典藏也不該是免費使用,所以,我也曾為故宮說了公道話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2&act=bbs_read&id=237&reply=237

  7. 青衿 提到... 星期三, 十一月 30, 2011

    相關典藏單位的典藏品低解析度圖檔其實早已經都建檔公開了!
    參考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

    數位內容的流出及盜用,這裡該檢討的是一個單位的資訊安全政策白皮書是否落實,事後追究對於已經流出的數位內容,又有什麼能力追回呢?

  8. oc 提到... 星期四, 十二月 01, 2011

    謝謝章老師回應。我同意故宮典藏不應該免費商業使用。但如果從大都會、Moma等博物館跟Google合作的線上典藏計畫看,全民共享是重要的教育趨向。國家博物館應該認真考慮在線低解析度的自由授權。

    如我文中所提即使是占滿螢幕的1024*768「大圖」,實際製作成印刷品也只能印出一張名片大小的小圖,幾乎沒有商業價值,但在線上有整個螢幕的大圖已經非常夠用。開放非商業使用的自由授權可能是故宮應該考慮的。

    現在故宮等開放的低解析有多低呢?300*400,這種解析度什麼都看不到,連印成郵票大小都嫌解析度太低。

  9. 想出書?找白象! 提到... 星期三, 十二月 07, 2011

    納稅人(我們)付錢僱用故宮的工作人員+買昂貴器材
    -->將我們的「才」產數位化
    -->要使用者(商人)付費使用這個「財」產
    -->商人再將這個「文創商品」賣給我們
    意即,我們花錢將個人不能擁有的公共「才」產數位化後,得再花錢買成我們能個人擁有的「財」產。
    有點弔詭、也有一點(不完全)合理。
    公共「才」是否要依循一般商業模式的授權與生產邏輯,應該很有討論空間吧。

  10. 朔雪寒 提到... 星期六, 十二月 10, 2011

    故宮只是其中之一,各位有想過資策會、中研院、中科院那些拿了龐大經費的機構,究竟這十幾、二十年來給出了什麼成果嗎?以及這些成果能讓全民免費使用嗎?最明顯的就是原本不能免費使用的中研院漢籍,結果你看他改來改去(意謂經費可以不斷增加),結果改成什麼樣呢?真的方便檢索與閱讀嗎?而那些中研院本來開發的什麼語音辨識、文字轉語音技術呢?難道不是要花錢才能從有意商品化的商人那邊購得嗎?而那些技術最後的去向在哪裡呢?我們難道不該好好請相關單位回答一下嗎?為什麼關心的人這麼少呢?二十幾年來難道沒花掉幾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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